2014年9月11日星期四

Update 幾則

- 開始新工作,就在最熟悉的中環。我甚至懷疑自己從未離開過。

- 新公司的同事、文化和氣氛都很對味。那種樸實和諧友善讓我雖然忙得好開心。好幸運呀我。

- 矛盾的是,我就怕這種舒適會教我忘記自己為什麼要當律師。朋友說,你根本就不應該把工作和理想掛鈎,工餘時做 pro bono 就已經很好。另一位朋友說,你要記住自己的初衷和目標,但不要被形式規限,成功的商業事務律師也可以對公義有貢獻呀。即係點呢。

- 最近有點覺得自己彷彿回到了二十歳。可能是因為重新當 trainee,也可能是因為某種久違了的純淨的陽光的忐忑。

沒有留言:

發佈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