給愛我的和我愛的
2013年1月21日星期一
三十天
難以置信。已經三十天了。眼淚好像沒有少。傷痛仍然未有輕。
算一算數,原來他佔了我生命中的三分之一。到底還要多久,我才能自由起來?六十天、九十天、三百天、還是另一個三千天、另一個三分一?
我都不敢想像,九十天後的自己,會變怎麼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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